相传在春秋战国时期,历法混乱,夏历、殷历和周历同时存在,据说三种历法的区别在于每年开头的月建不同,秦始皇统一后,曾改夏历建“亥”月份(十月)为一年的开始,以后的两千多年时间里,除了王莽、魏明帝时用殷历,唐朝武则天和唐肃宗一度用周历,一般都以夏历的“寅”月(正月即一月)作为一年的开始月份。现将夏历建“寅”月作为一年开始的月份与地支排列如下;
一月地支为“寅”、二月地支为“卯”、三月地支为“辰”、四月地支为“巳”、五月地支为“午”、六月地支为“未”、七月地支为“申”、八月地支为“酉”、九月地支为“戌”、十月地支为“亥”、十一月地支为“子”、十二月地支为“丑”。
人们不但以五行干支纪年纪月还用作纪时,这样一个昼夜下来就是十二个时辰。也就是说一个时辰是现在的两个小时,所谓的“小时”就是现在我们说的“小时辰”古人的“半个时辰”。下面我将时辰换算成现在的小时如下;
夜半“子时”23-1点、鸡鸣“丑时”1-3点、平旦“寅时”3-5点、日出“卯时”5-7点、食时“辰时”7-9点、日旺“巳时”9-11点、日中“午时”11-13点、日弱“未时”13-15点、哺时“申时”15-17点、日入“酉时”17-19点、黄昏“戌时”19-21点、人定“亥时”21-23点。
在古代人们没有钟表,时辰的确定主要是以自然特征和生物特征来表示的“鸡鸣”是借助鸡叫、“人定”是表示入夜休息的时刻,古人一日两餐,早饭在日出以后,所以称为“食时”,晚饭在太阳偏西后,日入以前,所以成为“哺时”,除此以外其它的时辰,多以太阳位置为主要特征来表示的。大家一定要注意“子时”的划分,因为它关系着具体是哪一天,上半时在夜半前,属于上一天,下半时在夜半后,属于下一天,大家一定要牢记,否则日期会有差别。
用五行地支记录月份与时辰是固定不变的,如;“子”月必是十一月、“子时”必是23-1点,然而与地支搭配的天干却是不固定的,它们循环往复的顺序规律与上篇文章所说的“六十甲子”是一样的。
在干支纪年上来说满六十岁的人称为一个花甲,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年逾花甲”干支纪年满六十年后再从头纪起,与干支纪日一样,周而复始循环往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