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丹妮个人资料,冯远征 梁丹妮,《离婚前规则》李秀兰扮演者梁丹妮
星座网梁丹妮个人资料,冯远征 梁丹妮,《离婚前规则》李秀兰扮演者梁丹妮
中文名:梁丹妮
外文名:liangdanni
国籍:中国
民族:汉
出生地:广州
出生日期:1959年
职业:演员
代表作品:《漓江春》,《编辑部的故事》,《最后的王爷》,《常回家看看》
梁丹妮资料
梁丹妮,1959年出生于广州市,中国电影演员。代表作品有《漓江春》、《编辑部的故事》《最后的王爷》、《常回家看看》等。父亲是剧作家梁信。丈夫是著名演员冯远征。
婚姻生活
相遇相知
梁丹妮和丈夫冯远征相识于电影《豺狼入室》剧组。那时候冯远征正出水痘,基本上是体无完肤,梁丹妮毫无保留的照顾和帮助,让两个人的感情有机会开花结果。但是,现实的差异也实实在在摆在两个人面前———梁丹妮比冯远征要大4岁,加上她之前还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史,梁丹妮已经是电影明星,而冯远征只是刚从德国留学回来的无名小卒。尽管有阻力,但冯远征的坚定打动了梁丹妮,一年之后,两个人正式结为夫妇。
验证幸福
因冯远征、梁丹妮是姐弟恋,结婚之前梁丹妮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1993年,他们登记结婚时,一共花了39元钱,没有钻戒,没有婚纱,也没有仪式,甚至没有请亲朋好友吃一顿饭。年龄的差距、丹妮曾经失败的婚姻和两地分居的实际困难,让他们简单热烈的相爱遭到了来自家庭、朋友和外界的各种阻力。他们当时听到最多的话就是:“我保证你们不出两年,最多5年,就吹灯!”可是17年过去了,看着自己和冯远征的幸福样儿,梁丹妮确信“用39元买了一只潜力股”!
爱情保鲜
作为明星,爱情如何保鲜呢?梁丹妮觉得必不可少的是浪漫。每次外出,她都会写“情书”,藏在远征的枕头底下。但夫妻过日子,难免磕磕碰碰,冯远征反复说这样一句话:“日子要一天天地过,过,一个‘走之儿’加一个‘寸’字,意思就是一寸一寸地走。”“我们的约法三章是:吵架时不能骂人,不能动手,如果没有想好就不说‘离婚’这两个字。17年来我们吵了很多次,甚至吵得很凶,但我们都没说这两个字。”
作为明星,拍戏时难免会遇到异性的青睐。冯远征觉得,抗拒这方面的诱惑,靠责任感。“我和丹妮都喜欢漂亮的人,但我们会彼此分享,共同欣赏,心态是健康的。我碰到过女演员主动表示好感的情况,但我会假装不知情,最后我们成了朋友。”
都17年的老夫老妻了,两人还很“粘乎”,一般人很难理解。殊不知,这正是他们的相处之道。《单行线》的导演周冲说:“我跟远征认识十几年了,他对待感情一直都很认真,他和丹妮姐的婚姻那么幸福,最主要的就是相互尊重和体贴。”说起他们之间的相互尊重,有事实为证,他们从来不查看对方的手机,不接听对方的电话,不看对方手机的短信,就算有异性打电话到家里来找,也不盘问,只是打声招呼而已。对方不想说的事情不追问,除非对方主动告之。
丁克家庭
结婚17年很美满,唯一的遗憾就是两人没有孩子,是标准的“丁克”家庭。并不是两人不喜欢孩子,做出这个决定纯属偶然。最先不想要孩子的是冯远征,看到同学的孩子总是哭,很吵闹,他就害怕了,还专程跑到苏州探班,说服梁丹妮不要孩子了。冯远征40出头的时候,突然觉得应该有个孩子,看到别人的孩子就很喜欢,想去抱,梁丹妮也想为他生个孩子。“但我怕在产房外医生让我做选择:要孩子还是要大人。那样的话我会死的。虽然生活有了遗憾,但我想我会把爱献给更多的孩子。我们有很多的干儿子干女儿。”这次汶川地震使很多孩子成为孤儿。梁丹妮称,考虑收养或助养地震孤儿。
现在,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有一天,当所有人都不记得冯远征和梁丹妮的名字的时候,他们就做“一对最普通的老头、老太太”,一起坐在院子里晒太阳。
家庭影响
梁丹妮的父亲是著名剧作家梁信,《红色娘子军》《从奴隶到将军》便是出自他之手,母亲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文笔不错。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下成长起来,日后走上演艺之路对于梁丹妮来说似乎是冥冥中注定、且顺理成章的事儿。
个人经历
梁丹妮9岁时考进广州军区文工团任杂技演员。1978年登上银幕,在故事片《傲蕾·一兰(上下)》中饰傲蕾·弗兰晶。不久后在影片《漓江春》中饰华侨少女黄莎莉,初步展示了她的表演才华,引起了影视界的注意。1981年应长春电影制片厂邀请,在《第三个被谋杀者》中扮演主人公方召的妹妹方卉。1984年参加了《欢欢笑笑》的拍摄。1987年在产生了较大影响的影片《谁是第三者》中饰演曾璐璐,表演非常出色,受到好评。1988年在《“行窃”大师》中饰高晓莉,并在侦破片《豺狼计划》中饰改邪归正的黑社会分子林美珊,戏路有较大突破。1989年,在《“无罪”杀手》中饰演魏敏,魏莲姐妹两个角色,较好地刻画出了她们不同的性格特征。梁丹妮在表演实践中不断开拓着戏路,她的表演技巧在日渐提高,近年来,她不断活跃在影视界,饰演名种类型的角色,深受观众好评,所演影视有《豺狼入室》、《冯白驹将军》、《风过耳》、《康梁变法》等。
辉煌开始
她一度是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诸多影视剧中的漂亮女主角,《漓江春》《第三个被谋杀者》《编辑部的故事》里都有她的身影;她也曾是铁路文工团的台柱子,经常扮演的是《奥赛罗》里苔丝德蒙娜之类的角色。
经历坎坷
最初从业的十年可以说是梁丹妮事业的辉煌期,那时,她扮演的总是为人瞩目的女主角儿。也许是过早品尝了成名的滋味,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之后,她的演艺之路却变得坎坷起来,随之而来的各种各样的困惑:漂亮女青年的角色与她无关,年老一点的“妈妈”角色,她又不够资格,再加上新人辈出,压力越来越大。用梁丹妮自己的话说,她的事业“进入了高不成低不就的尴尬期”。几年里,梁丹妮一直没有碰到合适的角色,她已隐约感觉到自己在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可是,她又不得不正视这个今非昔比的现实。放下包袱潜心角色。
事业转机
就在梁丹妮事业进入低谷的时候,丈夫冯远征的演艺之路正越走越宽。梁丹妮一方面为丈夫的蒸蒸日上感到高兴,另一方面,她又从丈夫的成功中感受到了几许落寞。朋友劝她好好在家做全职太太、享受生活算了,可梁丹妮并不甘心,那不是她想要的生活。
还好,这时,她的工作关系调到了北京人艺,事业也因此出现了转机。
能够回到阔别多年的话剧舞台,梁丹妮兴奋,却也矛盾。因为在此前的演艺生涯里,她演的多是主角,可是到了人艺,她得到的都是些小角色。如此的落差让梁丹妮十分难过,不过,生性好强的她并没有沉浸在一味的比较和抱怨中。苦恼过后,她决定放下这个包袱,踏踏实实地从小角色演起。
她还记得自己在人艺演的第一个角色,《古玩》里的“水珠儿”,老北京胡同里一个风骚、泼辣、领口成天敞着的妓女。为了把这个角色演好,丈夫冯远征耐心地教她老北京的俗语,什么“提溜”“寻个宿儿”。她自己则遍寻文学艺术作品中的妓女形象,最后,她从“玛丝洛娃”身上找到了感觉。火辣辣的眼神、微张的挑逗的嘴角再配上不时咬帕、甩帕的“手绢功”,“水珠儿”被梁丹妮演得活灵活现,坐在台下的朋友硬是没看出来这个“水珠儿”就是梁丹妮演的。挑战丑角完成超越
之后,梁丹妮又扮演了《开市大吉》里的“汪太”一角,一个肥胖臃肿、穿着古怪、极具荒诞色彩的角色。对于这个丑角,梁丹妮最初是很抗拒的,“刚开始在排练厅里的时候简直无地自容,不知道该怎么演,都排了三、四天了也找不到感觉,特别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可逃避终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梁丹妮说自己天性喜欢挑战,越是难,越是要试试。在冯远征的建议下,她看起了朱德庸的《涩女郎》,从那里找胖子的感觉。做好功课后,梁丹妮找了件大肥袄穿上,除了走路“横着走”,她还用上了冯远征的建议,一坐在椅子上,就脚不沾地,两条小腿来回地晃。胖子的感觉立刻出来了。回忆起这段经历,梁丹妮说,“这种挑战对我而言是残酷的,它完全颠覆了过去几十年中我对自己的认知。但是我相信,作为一个长得并不难看的女演员,如果连真正的‘丑角’都能演好,让魅力发自角色本身,那么,我就可以无所畏惧了。”
再迎成功
2004年,就在梁丹妮“忘记了自己的美丽而甘愿探求‘平凡的世界’时”,她等到了表演生涯中最重要的角色———《全家福》中的春秀婶。凭借这一角色,梁丹妮荣获了话剧界的最高奖项———金狮奖。
经历了那么多的茫然、痛苦和矛盾之后,站在领奖台上的她终于领悟了丈夫冯远征说的那句话,“一个女演员,如果忘记自己的美丽,你就成功了。”随后的2006年,梁丹妮收到了《常回家看看》和《男人底线》两个剧组的邀请,那段时间她往返于大连和北京两地,同时饰演两个性格不同的中年妇女,在《常回家看看》中扮演了一位市井、泼辣的大嫂,而在《男人底线》里她又以一个怨妇的形象示人。对她来说,那是一种“痛并快乐着”的感觉。
为父维权
冯远征岳父作品遭遇侵权 梁丹妮落泪讨公道
事情简介
2012年4月16日,《红色娘子军》电影剧本原作者梁信委托其女梁丹妮及女婿冯远征,在京对控诉中央芭蕾舞团侵犯其剧本著作权案举行说明会。现场,冯远征透露该案将于18日上午在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说明会上梁丹妮一度哽咽表示,希望通过法院解决该事,让87岁的老父亲安心度过晚年。
背景介绍
从“梁信诉中央芭蕾舞团侵犯电影文学剧本《红色娘子军》著作权案的说明材料”中可知,1960年梁信创作完成电影文学剧本《红色娘子军》,1961年由天马电影制片厂根据该剧本拍摄成的同名电影公映发行。1964年前后,因同名芭蕾舞剧的上演,梁信得知中央芭蕾舞团(“中芭”)已依据其电影剧本改编了同名芭蕾舞剧。鉴于当时社会并无著作权法律概念、制度及相应的法律意识,双方未就此达成任何协议。
199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1993年为复排该芭蕾舞剧之需,中芭与梁信开始就著作权使用许可事宜进行协商。鉴于当时《著作权法》关于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有效期限不超过十年,合同期满可以续订的强制性规定,就中芭如何向梁信支付著作权许可使用报酬的问题,双方对基本报酬加演出场次报酬和就十年的使用一次性支付报酬两种方式,均进行了商讨,最终选择了后者,并于1993年6月26日签订协议。协议约定了依当时《著作权法》,中芭一次性向梁信支付十年的著作权许可使用报酬人民币五千元;在此期间,梁信不再许可他人以舞剧形式改编原电影剧本等内容。
上述协议于2003年6月25日到期终止,双方并未续约。此后双方虽曾有依法另立许可使用协议的原则共识,但并未进一步落实。约至2008年前后,中芭态度发生转变。指称,依双方1993年6月26日协议,中芭已永久买断电影文学剧本《红色娘子军》的相应著作权,无需再经许可使用或支付报酬。而梁信认为,1993年订立的协议只为十年期使用许可性质,在2003年6月25日之后,中芭未经其许可而继续上演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的行为,构成对其电影文学作品著作权的侵犯。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同时,中芭《红色娘子军》芭蕾舞剧的演出至今仍未停止。
多次交涉无果后,梁信于2010年向北京市版权局申请调解,终因双方分歧严重,调解失败。
个人态度 (星座m.shenpowang.com)
作为梁信的女儿,冯远征妻子梁丹妮在当日的说明会上情绪略显激动,一度哽咽表示:“我是不愿意打这个官司的。我父亲已经87岁了,作为一个老者,我不想让他心里这么不平静。前不久见到我父亲,他拄着拐,还在跟我说这件事情的时候,我真的很痛,我希望在有生之年,能够给老人一个答复,不希望他带着遗憾离开这个人世。”而冯远征也在一旁补充到,决定采取法律手段以前,“老人家现在看到电视里有关《红色娘子军》的东西,就会立马换台。”说明会上,两人一再强调,决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该事就是为了让年迈的梁信能够安心度过晚年。